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2〕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落地见效
2022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氛围,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
二、积极参与知识竞赛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参与答题,各市(区)财政部门采购处(采购科)全员参与,并组织县区财政部门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各省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参与,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各市(区)财政部门发动本市区各采购单位积极参与,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参与答题。
三、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请各市(区)财政部门和各代理机构组织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采购改革实践,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撰写并报送至少1篇文章。鼓励其他单位积极参加征文活动,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请各市(区)财政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组织参与知识竞赛和参加征文活动的情况报送我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箱sx_zfcg@126.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2〕150号)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2〕150号).docx